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企业立案调查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内旅字[2017]53号

 

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在自治区旅发委的组织下,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市四市旅发委于2017年6月2日-14日对四市开展跨地区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旅行社17家,检查带团导游员80人次,联合运管部门检查旅游车辆80台次,查处旅游客用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车辆8辆、黑车2辆。 

  在检查中发现旅行社普遍存在的问题:安全应急预案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差;旅游合同签订、填写不规范;业务档案保存欠完整;旅行社拼团、转团约定不明确;租用车辆有不经客运公司和司机加以确认的情况;旅行社团队确认件中有指定购物情形;出境旅行社未为出境游客制作游客安全信息卡;同一旅游团队因年龄、职业等进行差别收费等问题。 

  此次检查中,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旅发委认真对待、积极查处,共查出4家旅行社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内蒙古万平旅行社、内蒙古源行旅行社涉嫌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接待旅游团;鄂尔多斯尚游旅行社涉嫌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内蒙古胜自由行旅行社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请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旅发委依据《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述4家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至自治区旅发委。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